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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法制办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

 

国法函[2008]196号

 
关于印发《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》的通知

 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,国务院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:
  为了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,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水平,现将《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》印发给你们,供参考。   
  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六月四日

  附: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
  
  
  
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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